2005年10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老婆私通怀孕 老公勒索领刑
楚云 智警

  老婆与他人发生关系并致怀孕,老公以此为由向对方勒索财物。日前,杜某等6人均被慈溪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(未遂)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  2004年5月份,杜某的老婆到慈溪范市某电器厂打工,认识了在同厂打工的蒲某。因为是老乡,两人平时经常一起玩,后就发生了性关系。今年5月,杜某发现妻子怀孕,在追问下,妻子承认了和蒲某的私情。随后,杜某伙同他人,向蒲某索要“赔偿费”。威逼之下,蒲某写下7000元的欠条。然后,杜某等人让蒲某的妻子出钱赎人。蒲妻报警,民警将杜某等人抓获。